个人信息保护政策

本版本发布日期:2024年7月1日
生效日期:2024年7月1日

一、目的

力森诺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们”)深知个人信息安全的重要性,我们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采用安全保护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我们制定本《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以下简称“本政策”)并按照本政策处理及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因此,请务必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政策。

二、术语的定义

本政策中的专用术语,除有特别规定外,适用下述定义。
(1)本政策中的“您”,是指我们的客户、供应商以及其他提供或接受产品/服务的合作方的员工、代理人、劳务人员等相关人员。
(2)本政策中的“我们的关联方”,是指株式会社力森诺科控股及其直接或间接持股的公司。
(3)本政策中有关对个人信息的“处理”,是指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共享、转让、公开、删除等。
(4)本政策中的“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如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讯地址、住址、账号信息、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包括敏感个人信息,但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三、我们如何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1.收集方式
我们会在与您联络的过程中通过口头(包括面谈、电话等)、书面(包括邮件沟通和快递等)以及接收您名片的方式来收集您的个人信息。另外,我们也可能从第三方处获取您授权共享的个人信息,我们会将依据与第三方的约定、对个人信息来源的合法性进行确认后,在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处理您的这些个人信息。

2.个人信息的种类
我们收集的您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位、所属部门、电子邮箱地址、电话号码、微信号、QQ号、身份证、行程码、健康码、传真号码、所在公司名称、地址。

3.处理目的
我们会根据本政策的约定,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个人信息用于以下目的:
(1)进行日常业务联系、商谈或会议
(2)为开展销售活动的需要
(3)应对您的咨询的需要
(4)寄送发票以及填写快递面单的需要
(5)为沟通送货业务所必须的联络
(6)执行您与我们之间的合同
(7)提供产品售后服务
(8)对您所属的公司进行必要的调查
(9)与我们的关联方合作开展某些商务活动的需要

4.共享
对于您的个人信息,除下列情况外,我们不会向无关第三方共享/披露:
(1)基于需要对相关的执法机构、监管机构、政府、法院或者上述单位的委托单位所开展的法定工作的配合而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2)我们可能会将您的个人信息与我们的关联方共享,以保障与您或您所属公司的合作业务能够顺利完成,但我们只会在前述目的范围内共享必要的个人信息;
(3)我们可能会向合作伙伴(如物流公司、仓储公司、报关公司、受托方等)等第三方共享您的个人信息,以保障与您或您所属公司的合作业务能够顺利完成,但我们仅会出于合法、正当、必要、特定、明确的原则共享您的个人信息,并且只会共享提供服务所必要的个人信息;
(4)基于您的同意或授权;
(5)基于法律法规的要求或为不违反法律法规。

5.公开
我们仅会在以下情况下公开您的个人信息:
(1)获得您明确同意后;
(2)基于法律的披露,在法律、法律程序、诉讼或政府主管部门强制性要求的情况下,我们可能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6.转让
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转让给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但以下情况除外:
(1)事先获得您明确的同意或授权;
(2)在涉及合并、收购、资产转让或类似的交易时,如发生个人信息转移的,我们会要求新的持有您的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继续受本政策的约束,否则我们将要求该公司、组织重新向您征求授权同意。

7.存储
我们仅在本政策所述目的所必需的期间和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要求的时限内保留您的个人信息。

四、我们如何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1. 我们将采取符合业界标准的安全防护措施和相应的技术性措施以防止您的个人信息遭到未经授权的访问、泄露、篡改、损坏或丢失。

  2. 互联网环境并非百分之百安全,我们将尽力确保您的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如果我们的物理、技术、或管理防护设施遭到破坏,导致您的个人信息被非授权访问、泄露、篡改、或毁坏,导致您的合法权益受损,我们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我们会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向您告知:安全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的影响、我们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处置措施、您可自主防范和降低风险的建议、对您的补救措施等。我们将及时将事件相关情况以邮件、信函、电话、推送通知等方式告知您,难以逐一告知您时,我们会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发布公告。同时,我们还将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主动上报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情况。

五、您的权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您有权:
1.访问您的个人信息
您有权访问自己的个人信息,但法律法规规定的例外情况除外。

2.更正您的个人信息
当您发现我们处理的个人信息有错误或者不完整时,您有权要求我们做出更正或补充。

3.要求删除您的个人信息、改变您授权同意的范围或撤回您的授权
您有权改变或撤回您的授权,或要求我们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4.可不响应的情形
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我们可不响应您的基于上述1~3提出的请求,但是我们会向您告知不能响应的理由:
(1)与我们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以及合同义务相关的;
(2)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3)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4)与刑事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判决等有关的;
(5)有充分证据表明您存在主观恶意或滥用权利的;
(6)出于维护您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同意的;
(7)响应您的请求将导致您或其他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8)涉及商业秘密的。

5.您权利的行使方式
详见本政策第九条。

六、儿童个人信息的保护

  1. 对于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意而收集儿童个人信息的情况,我们只会在受到法律允许、父母或监护人明确同意或者保护儿童所必要的情况下处理此信息。

  2. 如果我们发现自己在未事先获得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了儿童的个人信息的,则会设法尽快删除相关数据。

七、个人信息的跨境提供

原则上,我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将存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但是,根据Resonac集团统一管理的需要、我们会使用到株式会社力森诺科控股(地址:东京都港区东新桥一丁目9番1号东京汐留大厦24~26层)和株式会社力森诺科(地址:东京都港区东新桥一丁目9番1号东京汐留大厦24~26层)提供的IT基础设施的产品或服务(如邮箱、Office365以及Salesforce等),或者为使与您或您所属公司的合作业务能够顺利完成而可能会在集团内共享您的个人信息,这意味着,在收集您的个人信息之后,您的个人信息可能会被转移到株式会社力森诺科控股和株式会社力森诺科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所在的国家/地区的境外管辖区进行处理,可能受到来自我们的关联方以及这些管辖区的访问。此类管辖区可能设有不同的数据保护法,甚至未设立相关法律。但是,在此类情况下,我们会确保您的个人信息得到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等的保护(如采取必要的技术性措施以保障个人信息的安全)。

另外,针对我们向境外提供的个人信息,您本人如欲行使相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任何权利的,您也可以通过本政策第九条提供的联络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

八、通知和修订

为了更好地保护您的个人信息,随着中国法律法规以及处理目的等的变更,我们也会修订本政策,我们会在我们的公司网站上公布本政策及其更新版本,因此建议您定期地访问相关网页以确认最新消息。

九、如何联系我们

如您对本政策或您的个人信息的相关事宜有任何问题、意见或建议或者行使本政策中所规定的权利的,应先向收集您个人信息的我们的相关人员联络并要求该相关人员进行回复/处理,若该相关人员不予回复/处理的,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
公司:力森诺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对应窗口:86-21-62175000

为了保障安全,我们可能需要您证明您的身份,我们将在收到您反馈并验证您的身份后的15个工作日内答复您的要求。